返回黑龙江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大兴安岭行署新林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重要专题 >  正文
大兴安岭地区“以煤代木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在新林区召开
2007-03-14 10:21  文章来源: 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地区“以煤代木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12月17日在新林区召开。行署专员、林管局局长宋希斌在会上要求,实施“以煤代木”工程对加强资源管理,促进防火等项工作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,要下定决心,统一思想,认真研究,分步实施,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
  地区领导李廷祥、徐守乐、吴玉波、王天辉,行署秘书长王连春出席会议。

  宋希斌指出,行署、林管局确定的在全区全面推行“以煤代木”的做法,是大兴安岭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,也是改变人们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、摒弃“靠山吃山”旧思想的一次革命。就我区实际而言,全面推行“以煤代木”,对于保护及合理利用森林资源,促进防火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。各地、各相关部门要以“咬定青山不放松”的劲头,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。

  宋希斌强调,要加大对开展“以煤代木”工作的宣传力度。宣传部门要制定严密的宣传方案,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,通过强有力的宣传、教育、引导,让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明白开展此项工作是对百姓有益、对社会有益、对大兴安岭未来发展有益,特别是对我区的产业发展有益。要创新宣传方式,丰富宣传内容,活化宣传载体,多视角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,调动一切力量理解、支持、配合“以煤代木”工作的开展。

  宋希斌指出,要抓紧制定相关政策。对售煤站点设置、取暖补贴、?子回收等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,为推进“以煤代木”提供政策保障。要加大资源管护力度,从源头上堵住资源流失。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资源管护队伍,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,增强人员的工作责任心,提高工作积极性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黑龙江省商务厅信息化处    联系人:王寅卓 电话:0451-82642637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吴 燕 电话:010-51651200-600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